一、除以下另有規定外,買方於簽訂本訂單時,須至少支付訂單總貨款一成數額作為定金,並於出貨前應將剩餘貨款全數付清,否則賣方得不予出貨。二、賣方恕不接受支票付款方式。三、當買方要求延期送貨時,運送時間將由賣方另行排定。四、賣方對因天災、事變、不可抗力等因素而造成之延誤不負遲延責任,買方對此不得為任何請求或主張。五、買方若因不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而取消訂單時,賣方得沒收定金之全額。六、本訂單自簽訂日起六個月內有效。買方若未於有效期內完成取貨,賣方有權取消本訂單,並沒收定金之全額。七、如買方欲變更雙方於簽訂契約時約定之交貨日,買方應於取貨日前一週通知門市人員,以利安排出貨。八、由於商品種類眾多,如遇商品缺貨、停產或其他相類因素而無法出貨,賣方將提供類似商品作為可出貨商品之參考;如買方對於賣方提供之類似商品不願買受時,得取消訂單,但買方不得向賣方請求賠償。九、客製化服務產品(依賣方規定認定),經買方簽訂本訂單後,須支付訂單總貨款全額作為定金。客製化商品售出後,不得退貨或換貨,保固範圍一律以維修方式處理。十、購買商品時,如有折扣優惠、贈品、加購商品等,辦理退貨時須ㄧ併退還,如贈品或加購商品為個人衛生用品時,ㄧ經拆封須以原價購買。十ㄧ、優惠活動之參與資格與辦法需以賣家公告之內容為主,若買方未符合活動資格,賣方有權取消本訂單。